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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室外广告“出格” 把字抹了就没事?最高罚3000元

时间:2016年10月22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广告词涉嫌违反广告法,用油漆抹上、把字抠掉就行了?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几天来,房地产广告“整风”,好好的广告牌成了大花脸,或者缺了“鼻子”少了“眼”,立在街边实在是有碍观瞻。据了解,户外广告内容出现破损、污迹等情况,应当及时维修,如果不改正,广告设置者将面临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牌上的字被油漆涂上不算什么,我家附近的广告牌中间部分都被剪掉了,太难看了。”20日,本报一篇《撤广告删软文,开发商挥刀“自宫”》的报道刊发后,又有不少市民反映,不少小区附近的房地产广告都变了样子。

  花园路一个楼盘售楼处外,街边的道旗广告中间部分全部被挖掉,只剩下顶部的项目名称,一旁的广告布中间,也挖了一个不规则长方形的洞。不远处的一个楼顶广告,原本十三个字的广告词只剩下“商务现房”四个字,其他几个字都被抠掉了。经四路附近的一处户外广告,开发商用新广告遮住了就广告,可不知是不是没有量好尺寸,旧广告上“两金街四商圈”等字眼还露出来一半,令人啼笑皆非。

  “挺漂亮的广告牌弄成这个样子,真的是太难看了。”市民梁女士说,“遵守广告法是应该的,可是把广告牌弄成这个样子也有些说不过去。”

  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抹掉就没事了吗?《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发现这种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广告设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说实话,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般破损或者有污迹的广告都是外力造成的,开发商破坏自己广告牌的情况少见。”城管部门一名执法人员表示,“不过这种情况也在执法的范围之内,如果我们的巡查人员发现这种情况,也会找到设置广告的人,责令其改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违反广告法罚款在2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而违反户外广告设置条例,最高罚款3000元。“对于开发商来说,更换广告的成本可能比罚款的成本还要高,所以采用了这种直接涂抹或者抠掉广告词的方式。”该执法人员说。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邓相超认为,出现这种奇葩的房地产广告“整风运动”,或许与缺乏配套的落地政策也有关系。“新广告法是国家出台的法律,相对比较宏观,其中虽然对广告用语有了范围的圈定,但是这个范围并没有特别的明确,地方监管部门在执法时,有些尺度不好把握,也给一些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邓相超说,“如果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不管是地方监管部门,还是开发商,都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
( 编辑:杜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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