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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城楼市调控加码 公贷告别两成首付

时间:2017年08月18日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8月15日,烟台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12条规范措施中明确提到即日起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山东多地已上调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滨州于7月11日调整了首付比例,8月份德州、济宁、烟台也相继做出调整。

  公积金贷款,使用2次后不再放贷

  滨州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自住性购房,集中向首套房倾斜,于2017年7月11日起调整了首付比例。第一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烟台市新规:“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利率依旧是3.25%,二套房的利率为3.575%(基准利率的1.1倍)。

  德州市也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自8月20日起执行,除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控制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还缩小了公积金提取范围。

  济宁也做出了类似的调整,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已于8月15日起实施。

  三地楼市火热,成交速度明显加快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了解到,上半年烟台市区住宅成交量快速上涨,截止到6月底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成交量比同期分别增加48.9%和33.9%。市区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成交套数为30256套,已达到上年全年成交量的62.7%,月均成交套数比去年同期高出48.9%。

  德州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86.45万平方米,增长31.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50.17万平方米,增长27.9%。全市商品房销售额128.42亿元,增长44.0%。到6月底,德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高达80.12%,资金使用率87.63%,目前仍继续保持上扬态势,全市房地产去化周期7.5个月,已低于15个月的警戒线。

  上半年,济宁市在统房地产项目433个,较去年同期增加77个。其中6月当月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25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2个,较上月增加17个。“今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明显。”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截止到6月底,2017年济宁市共向8232户家庭,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52253万元,完成计划的79.3%,换言之,上半年就完成了贷款额度计划的8成。

  银行上调放贷利率,幅度达5%—10%

  记者走访获悉,德州多家银行房贷基准利率均上浮,房贷款利率折扣优惠基本取消。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均上浮5%,二套房贷在原有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至15%。

  烟台多家银行在“十二条”政策出台前,有的已经开始上浮利率,其中兴业银行对于首套房的利率最高上浮10%,首付比例执行30%,审批房贷时间需要一周左右。青岛银行、光大银行房贷业务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了5%。“现在购置首套房为新房的客户,我们暂无额度;对于购置首套房为二手房的客户,我们最低首付比例为25%。”青岛银行工作人员这样说。

  光大银行工作人员称,“我们现在房贷额度充足,可以先放款再办理房产抵押,审计时间一周左右,执行25%的首付比例。”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两家国有银行在2017年7月份开始执行基准利率。中国银行对于办理首套房贷业务的客户仍旧最低执行20%的首付比例,建设银行对于首套房执行30%的首付比例,对于从未有过购房记录的客户执行25%的首付比例。

( 编辑:沈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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