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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李克强这样说,姜大明这样说

时间:2017年03月1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李克强这样说,姜大明这样说
 
  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现场,有记者问到:今年两会前夕,中国政府网联合27家网络媒体共同发起“我向总理说句话”建言征集活动,澎湃新闻和今日头条就其中与民生密切相关问题进行了网上投票。到目前,已经有2131万网友投给了“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请问总理,国家准备怎么解决这一问题?

  回答记者的问题前,总理问了一句:诸多问题当中,这个问题排在第几位?当得到“第一位”的回答后,李克强回答说到:“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总理的回答着实让我们放了心。

  此前(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的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当时姜大明说,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和之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研究出台有关法律予以规定。

  姜大明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 编辑:沈旦莹 )
文章热词:房屋 产权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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