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房地产税,在今年的两会上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房地产税立法涉及到对房地产现有税费的清理、归并以及整个税制的调整,在降低交易环节税收的同时,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而根据2020年要完成税收法定原则的任务,房地产税立法将在2020年前完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中提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热点城市房价涨势得到控制,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
紧紧依靠改革破解经济发展和结构失衡难题,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年来,在淘汰水泥、平板玻璃等落后产能基础上,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加大去产能力度,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予以支持,用于分流职工安置。退出钢铁产能1.7亿吨以上、煤炭产能8亿吨,安置分流职工110多万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热点城市房价涨势得到控制。积极稳妥去杠杆,控制债务规模,增加股权融资,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连续下降,宏观杠杆率涨幅明显收窄、总体趋于稳定。多措并举降成本,压减政府性基金项目30%,削减中央政府层面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60%以上,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推动降低用能、物流、电信等成本。突出重点加大补短板力度。
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绝大多数城市放宽落户限制,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
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推动平衡发展,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加快成长。
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编制实施相关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出台一系列促进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海洋保护和开发有序推进。实施重点城市群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绝大多数城市放宽落户限制,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